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捡到银行卡分21次取了75万-【新闻】

发布时间:2021-04-11 14:54:33 阅读: 来源:人造革厂家

永州蓝山县,犯罪嫌疑人指认盗刷现场。图/受访者提供

红网时刻5月3日讯(潇湘晨报记者 宋凯欣)一男子捡到别人遗失的银行卡,不及时归还失主,看到银行卡背面写有密码,顿时起了贪心,盗刷卡内现金75600元。4月24日,永州蓝山警方破获一起诈骗案件,为失主追回全部被盗刷现金。

4月22日,蓝山县阮某发现自己丢失了一张储蓄卡,到银行挂失时,被工作人员告知卡内少了75600元。于是阮某立即赶到蓝山县所城派出所报警。

阮某告诉民警,因为自己的记性不太好,把密码写在银行卡的背面,很有可能是有人捡到卡后,看到了背面的密码,将钱取走了。

民警迅速调阅存取款记录和银行监控,通过对比排查,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。经查,4月13日,王某在银行柜台窗口槽捡到阮某遗失的储蓄卡,通过卡片背面留下的一串模糊数字,获取了银行卡密码,天上掉馅饼的“好事”,让他起了贪念。王某4天内在蓝山县所城镇、塔峰镇等地银行ATM机分21次盗取了卡内75600元现金。

目前,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,已被永州蓝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警方提醒,在ATM机或者其他场所发现、捡拾他人银行卡并通过猜测、试验等方式套取密码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,构成信用卡(包括银行卡)诈骗行为,骗取金额在五千元以上的,构成刑事犯罪;五千元以下的是违法行为,均会受到相应的处罚;如果盗窃信用卡使用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,则构成盗窃犯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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